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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12352-2007《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》
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
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8月31日批准,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。
标准名称:GB 12352-2007《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》
一、第3.1.5.1条修改为:
3.1.5.1在确定索距时应满足3.1.4条的有关规定。在线路跨间的索距,还应加上线路一侧钢丝绳受运行时风压作用产生的横向偏摆量,最小风压力按0.2kN/m2计。考虑风压后,封闭式吊厢同时向内侧摆动20%,相遇的两吊厢之间最小净空不应小于0.2m。当跨距弦长大于400m时,按换算风载荷(见3.6.4.2)计算作用在钢丝绳的横向偏摆量。对于往复式索道在站口处不受此限。
二、第3.6.4.2条修改为:
3.6.4.2当跨距长度大于400m时,按下式计算换算风载荷:
q′=q( )2
式中:q′——换算风载荷,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(kN/m2);
q ——规定风载荷 (取0.2),单位为千牛每平方米(kN/m2);
LH——换算弦长(见3.6.4.5),单位为米(m);
L——跨距弦长,单位为米(m)。
三、第6.2.2.3条修改为:
6.2.2.3站台地面的纵向和横向坡度最大不得超过8%。
四、第6.2.2.4条修改为:
6.2.2.4滑雪专用索道下车后的滑行坡道宜为20%,最大不得超过40%。
主题词:国家标准 修改单 函
抄送:质检总局,中国标准出版社,《中国标准化》杂志社。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3日印发 |